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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的前身是惠州市人民法院,成立于1958年,现有干警106人,内设13个庭、科、室、队,区划调整后,原惠阳区法院的陈江人民法庭和横沥人民法庭划入我院,成为派出法庭,共有干警14名。肩负着审判辖区内的“一审刑事、民事、经济和行政诉讼案件。
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,伴随着改革开改的春风,惠城区法院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法院干警从10多人增至100多人,机构从4个增至10多个,从过去简陋的砖木结构瓦房改变成独立门面的七层审判大楼。伴随着硬件设备的改善和审判业务的扩大,法院受理的案件也逐年增多。在办案过程中,始终坚持审判工作为改革、发展、稳定服务的大局,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为市、区两个文明建设提供了优质、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。2002年,获省高院授予“集体二等功”,是我市法院首次获此殊荣。
2003年以来,在院长、党组书记陈伟华为首的党组一班人带领下,坚持一手抓审判,一手抓队伍建设, 深入开展“教育整顿”、“三项活动”、“执行年”、“万众评公务”等一系列活动,紧紧围绕“公正与效率”的工作主题,狠抓建章立制,实行以制管人,以制治院,建立了一整套确实可行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。通过努力,确实解决了“为谁执法、为谁办案、为谁服务”的问题,使广大干警树立了人生观、世界观、价值观,机关面貌和审判作风有了明显好转,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,廉洁自律和公正司法意识进一步增强,全院有20多人受到省、市、县的表彰,共收到人民群众赠送的锦旗近百面。
在充满机遇与挑战的新世纪,惠城区法院将紧紧围绕“公正与效率”这一工作主题,在区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和指导下,坚持审判工作改革,坚持公正司法,坚持服务人民,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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